蘇州自動化-蘇州各區縣智能制造主要政策
近年來,蘇州市智能制造產業快速發展。智能制造體系基本形成。初步形成包含智能設計、智能生產、智能產品、企業資源計劃管理、供應鏈管理、企業電子商務等環節的智能制造體系。
據統計,蘇州市工業企業中開展智能設計覆蓋面為26%、智能生產為41%、智能產品為42%、智能管理超過85%。形成包括智能測控裝備、重大成套設備、智能關鍵基礎零部件制造三大產業。
同時,蘇州市智能制造產業已初具規模。2016年,蘇州市重點跟蹤的智能制造企業實現產值近1700億元,同比增長10%。全市省級示范智能車間總數累計達到98個,智能車間數位列全省第一,占全省四分之一。涌現了亨通、盛虹、永鋼、萊克等智能生產典型,車間勞動力生產效率大幅提升。
蘇州市各地智能產業發展特色也初步顯現。如:蘇州工業園區形成了以智能控制系統、傳動裝置、儀器儀表、變頻器、新型傳感器、重大智能制造成套裝備、智能化工程機械及工業機器人為代表的智能制造裝備產業體系。蘇州高新區系統集成、昆山機器人、常熟智能控制產業集聚各具特色,太倉中德中小企業合作示范園擁有智能裝備產業企業80余家,占全市半壁江山,今年獲批工信部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試點。
工業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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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智能制造產業發展
1.鼓勵園區智能制造服務商為園區企業開展智能化改造規劃咨詢、方案設計等,經認定,按項目實際發生研發投入額的50%給予補貼,每項目最高60萬元。
2.鼓勵園區智能制造服務商開展智能制造集成服務,經認定,按其研發投入額的20%給予補貼,每企業每年最高1000萬元。
3.鼓勵園區眾創空間針對智能制造進一步拓展服務,設立“硬創孵化器”。經認定,給予“硬創孵化器”建設補貼,最高200萬元。
支持企業智能化升級
1.參照《蘇州工業園區關于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若干意見》及《蘇州工業園區關于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蘇園管〔2014〕91號)文件規定,鼓勵園區企業開展智能化升級改造,對取得明顯成效的項目,經認定,給予其不超過設備或軟件投入額10%的獎勵,每企業每年最高300萬元。
2.開展智能工廠(車間)示范項目評選活動。對獲評項目,根據規模和成效給予一次性最高100萬元獎勵。對獲得上級評定的智能工廠(車間)示范項目再給予20萬元獎勵。
支持平臺建設和試點應用
1.鼓勵在園區建設運營智能制造相關的重點實驗室、工業數據中心、“互聯網+”等功能服務平臺或展示體驗平臺,為園區企業智能化升級改造提供研發、設計、制造、采購、銷售、物流、售后、培訓、展示等服務。對新建平臺的,經認定,給予其平臺投資額10%-30%的補貼,最高1000萬元;對園區企業使用平臺的,經認定,給予其使用費30%的補貼,每企業每年最高100萬元。
2.鼓勵園區企業開展智能化改造的技術驗證、試點應用等。對試點企業首次購買園區本地智能制造相關服務(硬件除外)的,經認定,給予其采購合同額50%的補貼,最高500萬元。
3.鼓勵園區企業、機構開展智能制造相關的標準化體系建設,參與相關行業標準、行業規范和檢測認證體系制定。對主導制定國家智能制造標準或參與制定國際智能制造標準的企業、機構,經認定,給予最高50萬元的補貼。
吳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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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換人”項目
1.對總投資額≥200萬元的,按設備總投入的10%給予獎勵,最高≤200萬元;
2.企業采購本區生產的省首臺(套)裝備或工業智能裝備、關鍵部件設備總額≥100萬元的,給予15%補助,最高≤200萬元。
智能工廠(車間)創建獎勵
當年創建省、國家級示范智能工廠(車間)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
重點支持一批智能化綜合服務平臺建設,按平臺建設設備投入額的15%給予補貼,最高≤100萬元。
軟件和集成電路認證獎勵
通過軟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3級以上、國家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3級以上認證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0~40萬元。
軟件和集成電路發展獎勵
對軟件、集成電路設計和信息服務收入首次超過500萬以上的軟件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按營業額收入的2%給予獎勵,最高≤50萬元。
產業孵化載體、產業園建設獎勵
對智能裝備、新一代信息技術、智慧城市、信用信息等孵化載體、產業園新認定為市、省、國家級的,分別獎勵30、50、100萬元獎勵。
高新區
關于支持工業經濟升級發展的若干意見
鼓勵智能裝備投入
全員勞動生產率同比提高≥10%,生產設備投入發票金額≥500萬元的,按生產設備投入的6%給予補助。對年服務營業收入首次超過3000萬元的智能裝備制造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智能工廠(車間)創建獎勵
鼓勵爭創智能制造各類試點示范,對經認定江蘇省示范智能車間、智能工廠,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 對經認定的工信部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分別給予萬150萬、200萬元獎勵。
支持新引進智能制造先進制造業項目建設
在高新區購地自建廠房的,自批準設立起3年內,設備投入超過2000萬(含2000萬元)的,按設備投入金額的5% 給予補助;對列入省級以上重點項目的,根據其設備投入最高補 助5000萬元。重大項目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
鼓勵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對獲評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的企業,獎勵50萬元。對獲評江蘇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的企業,分別獎勵30萬元、25萬、20萬。對獲批國家級、省級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的企業,分別獎勵30萬元、10萬元。為本區中小微企業提供無償服務的機構,視服務內容和規模給予最高≤30萬元的補助。對年服務營業收入首次超過3000萬元的智能裝備制造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相城區
相城區智能制造行動三年提升計劃(2018-2020年)
智能化轉型應用領域
1.鼓勵企業采用高端數控機床、工業機器人、智能化控制系統、自動化成套生產線等高端智能裝備,提升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對企業智能化技改項目投入在500萬元以上(“小巨人”企業300萬元),按項目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優先支持采購本區企業生產的省首臺(套)智能裝備及關鍵零部件、工業機器人項目,按項目設備投資額的 1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2.鼓勵企業將新一代信息技術、現代生產管理技術集成應用于研發、生產、管理等環節,對傳統模式進行改造,實現智能化生產或管理。優先支持采購經備案的我區智能系統集成商提供的信息化應用服務,經認定,對合同金額100萬元以上(含)的項目,按項目投入的3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3.推動我區工業大數據、工業物聯網、智能監測、系統解決方案等綜合試點示范,每年根據規模和效益擇優評定一批區級智能化綜合示范項目,對獲評為區智能化示范項目的企業根據規模和成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智能裝備生產領域
4.加快引進智能裝備重大項目,投資總額超2億元的,經認定,給予其不超過項目智能設備投資額10%的獎勵,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重大項目,一事一議。
5.對經認定的新設物聯網企業,新設當年或次年實際投資額超過1000萬元的,給予一次性補貼50萬元。
6.鼓勵企業生產制造適應市場需要的機器人、高端制造領域技術裝備及大型自動化成套裝備,對認定為國家首臺(套)裝備產品的本區機器人及智能制造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智能化綜合解決方案領域
7.鼓勵在我區建設運營智能工業融合發展中心、機器人大數據創新平臺、智能制造協同創新平臺等,為我區智能產業發展、企業智能化升級改造提供研發、設計、生產、云資源租賃、技術交流等服務。經認定,對建設投資超過1000萬元的企業,給予其建設投資額2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重大項目,一事一議。
8.對本區智能制造產業領域智能化改造系統集成商為本區企業實施“機器換人”及自動化設備集成項目的,經認定,對合同金額50萬元以上(含)的系統集成項目,按項目實際發生額的5%獎勵系統集成商,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萬元。
9.擇優評定大數據應用示范企業,對新入選的大數據應用示范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營業收入首次超過3000萬元、6000萬元、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大數據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 60萬元、12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但不超過該年度企業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
10.支持大數據企業創新發展,對大數據企業新建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企業研發機構,可分別給予550萬元、330萬元和110萬元的建設經費支持,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稱號的大數據企業可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和100萬元獎勵。大數據企業納入本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可給予最高30萬元的研發費后補助。
智能化配套服務領域
11.對我區企業參加世界智能制造大會等智能制造行業領域舉辦的國際國內大型專業展會,經批準,參展企業的展位費給予全額補助。
12.鼓勵支持智能制造領域孵化載體建設,按有關扶持政策執行。
13.加大企業家培育力度,開展智能制造企業家及高層管理人員培訓,提升企業管理層整體水平,相關人員參加智能制造等培訓,費用按規定實行優惠減免。
14.對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進行兼并重組過程中產生的行政規費,減免50%。
對通過“雙軟評估”的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根據擔保發生額的1%對被擔保企業給予擔保費率補助(每年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15.智能制造企業引進各類人才,按有關人才政策獎勵。
吳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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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開展“機器換人”工程
1.購置工業機器人、機器人集成系統或成套設備用于提高生產制造效率的,按照兩年期貸款基準利率標準給予貼息補助,其中工業機器人補助最高≤5萬元/臺,機器人集成系統或成套設備最高≤50萬元/套。
2.企業采用自動化、智能化生產線改造生產流程,設備投資總額≥1000萬元(新興產業企業200萬元)的,按照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標準給予貼息,單個企業當年度最高≤500萬元(獎勵額度不超過當年上繳稅收地方留成部分)。
3. 鼓勵企業采購我區首臺(套)裝備和工業自動化裝備,采購設備總額≥100萬元的,按照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標準給予貼息補助,貼補上限≤100萬元。
培育公共服務平臺
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扶持面向中小微企業的社會化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對認定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按投資額不超過30%給予扶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獲省、市認定的1到5星級中小企業服務平臺,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40萬元和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復評升級則補差額。
支持軟件產業發展
當年獲得省、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獎勵;獲得“江蘇省優秀軟件產品獎”(金慧獎),給予10萬元獎勵;當年通過省認定的雙軟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省級雙軟企業(或注冊成立三年以內的軟件企業),當年通過省級軟件產品認定,每只給予不超過2萬元獎勵(每家企業限報5個);當年軟件著作權每個給予0.3萬元獎勵(經信委備案,每家企業限報10個)。對軟件企業年開票銷售收入首次突破1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給予1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昆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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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智能裝備升級
1.支持新興產業企業提升裝備水平。對認定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企業實施技術改造,購置先進技術設備,項目設備投資額在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按項目技改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補助,單個項目一般不超過1000萬元。
2.深度推進兩化融合。對企業實施制造執行系統(MES)、資源規劃管理系統(ERP)、生產計劃排成系統(APS)、數字化設計等信息系統應用項目,按項目軟硬件投入額的15%給予補助,封頂補助50萬元;對企業研發及應用嵌入式軟件項目,分別按研發投入或嵌入式軟件采購額的20%給予補助,封頂補助30萬元;對企業應用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的工業互聯網項目,按項目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封頂補助50萬元。
智能工廠(車間)創建獎勵
對認定為國家級示范智能工廠、示范智能車間、智能制造項目的企業,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勵;認定為省級示范智能工廠、示范智能車間、智能制造項目的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鼓勵開展“機器換人”工程及智能改造
1.經認定,對設備投資額1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以下(不含)的 “機器換人” 及自動化設備項目,按項目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對采購使用本市企業生產的工業機器人及自動化設備,且設備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上(含)的項目,按項目設備投資額的15%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1500萬元。
2. 對本市機器人及智能制造產業領域系統集成商為本市企業實施 “機器換人” 及自動化設備集成項目的,經認定,對合同金額100萬元以上(含)的系統集成項目,按項目實際發生額的5%補助系統集成商。單個系統集成商當年度最高補助100萬元。對合同金額在100萬元以上(含)的公共服務領域的服務機器人推廣應用項目,經認定,給予項目實施單位按項目實際發生額的20%補助。
3. 對新引進機器人及智能制造產業領域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美元以上(含)的外資(含港澳臺資)項目或2億元人民幣以上(含)的內資項目,且當年度完成固定資產投資30%以上的,享受 “綠色通道” 待遇,優先保障項目用地。經認定,對新引進并采用租賃廠房、場地形式組織生產、研發機器人及智能制造產業領域產品,注冊一年內實現產出的,其租賃廠房、場地的租金按實際支付租金由市、區鎮兩級財政給予各50%補助,如實際租金價格高于市場指導價,則按市場指導價計算租金補助,補助期限三年。
4. 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轉投機器人及智能制造產業領域項目,經認定,對實施轉投項目的企業按轉投項目研發與設備投資總額的10%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1000萬元。
5. 對新列入國家級企業互聯網化提升計劃的機器人及智能制造產業領域的示范、試點企業及工程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新列入省級企業互聯網化提升計劃的機器人及智能制造產業領域的示范、試點企業及工程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機器人及智能制造領域優秀軟件產品獎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
6. 本市機器人及智能制造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和50億元的,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和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常熟市
關于推進工業經濟轉型升級若干政策的實施細則
鼓勵“機器換人”推進智能制造
對設備投資額≥100萬元的,按審計設備投入總額的一年期利息貼息,最高≤500萬元
1.對列入省、國家示范智能化企業(車間)的,在原貼息基礎上分別增加30%、40%;
2.對列入“小巨人”企業的,在原貼息基礎上增加30%;
3.對列入常熟市、蘇州市和省級“專精特新”企業的,在原貼息基礎上分別增加20%、30%、40%;
4.對列入常熟市、蘇州市、省和國家級“兩化融合”示范試點企業的,在原貼息基礎上分別增加10%